1997年7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使命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的规定,为维护国家的主权、统一和领土完整,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,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于1993年初开始组建,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正式进驻香港执行防务任务。驻军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,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。驻港部队在安全保护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,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,作出了特殊的贡献,每一个军人,都人伟大而且可爱的,我们大家都对他们给予很崇高的敬意和评介,为丰富军人的军队文化和生活乐趣,公司经常组织团队对驻港部队进行深切的慰问,给他们带去关怀和温暖,促进保家卫国,受到驻港部队司令张仕波中将的高度赞许。